贵州:加强汛期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新贵州讯】(黄庆松 )5月19日,从贵州自然资源厅获悉,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近期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水文气象监测预警、雨情汛情分析研判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防灾减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贵州全面入汛以来,全省多地遭遇区域性暴雨天气,地质灾害风险加剧,地质灾害防治形式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别作出防灾指示批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坚决压实防灾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具体任务安排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底线思维,把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挂帅出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把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问责问效,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整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明确,分头做好行业灾害防范。各地各部门强化协同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防灾思想,统筹发挥各自行业优势、技术优势、人员优势,分头做好对学校、医院、商业广场、村落、集镇、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区域,水库、桥梁、隧道、油气管线等重要设施区域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在建公路、铁路、水利、矿山、大型深基坑等工程活动区域的汛期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新增或发生变化风险隐患,逐一落实监测预警、临灾避险、综合治理等各项措施。结合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经验教训,做好对道路修建、矿山开采、切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提前防范。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总体部署,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汛期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铁路、航运沿线等在建工程的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迅速实施隐患综合治理;能源部门负责做好煤矿、油气管线的巡查排查,督促责任企业落实防灾主体责任,及时开展隐患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宅基地的统筹规划和科学指导,防范村民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其他各级地灾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领导及专家带班“7×24小时”值班制度。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严格落实汛期每天“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报告制度。扎实做好灾情、险情应急处置,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开展应急调查和处置,科学组织施救,严防次生灾害,确保人民群众和抢险救灾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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